7月20日,由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宣城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光伏行业2023年上半年发展回顾与下半年形势展望研讨会在安徽宣城召开。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新能源处处长邢翼腾在会议致辞中指出,2023年上半年中国光伏行业交出了一份靓丽的成绩单。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1-6月我国太阳能新增装机7842万千瓦,截至6月底累计装机4.7亿千瓦,正式成为我国第二大电源装机,仅次于煤电。
“十四五”以来,以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已经进入大规模、市场化、高水平、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为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能源局不断完善行业政策、优化发展环境。
2023年上半年,国家能源局从多个方面重点展开工作,一是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持续扩大装机规模;二是完善要素保障,优化行业发展环境;三是以问题为导向,不断解决发展堵点;四是加强部门协调,开拓发展空间,启动了海上光伏建设工作;此外,在交能融合等领域,国家能源局与交通部等相关机构共同开展了分布式光伏+交通融合发展研究,争取尽快形成政策文件有所突破。
邢翼腾指出,双碳目标的提出为我国加快发展以风电、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凝聚了广泛共识,新能源特别是光伏发电发展空间巨大、前景广阔,但另一方面,短期看光伏产业上游扩产规模巨大,出现了过热的苗头,各地配置新能源项目、强制捆绑产业加剧了这些乱象。同时,电力消纳与电网接入矛盾更加凸显、行业大起大落风险加大,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仍有侵害农民利益的情况、配电网承载能力不足等问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解决。
针对行业当前的发展现状,邢翼腾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坚持创新是第一动力,巩固全球领先地位,积极推动先进技术的规范、规模化应用,持续降本增效,谨防被弯道超车或变道超车,巩固光伏产业的全球领先地位;
二是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呼吁各地科学规划产业布局,谨慎引导产业落地,优化营商环境,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防止无序竞争、恶性竞争;
三是坚持系统观念,更好融入新型能源电力系统。作为装机规模第二大电源,光伏行业要主动适应系统,进一步降低成本,破解能源转型的不可能三角。深入研究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积极做好包括分布式在内的光伏发电,全面进入电力市场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规范整县试点和户用光伏市场,促进分布式光伏持续健康发展。各市场开发主体可参考近期开展的关于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内容,配合电网企业加强分布式智能电网建设改造,有效提高配电网接入分布式光伏能力。
文字实录如下: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光伏行业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一是装机规模持续快速增长。上半年,光伏发电新增7842万千瓦,占新增电源装机的56%;截至6月底,累计装机约4.7亿千瓦,已经是我国装机规模第二大电源,仅次于煤电。
二是带动固定资产投资效果明显。上半年,光伏发电完成投资超过1300亿元,约占全部可再生能源完成投资的50%,为后疫情时代经济恢复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发电量不断增加,消纳利用总体保持较高水平。上半年,光伏发电量26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约30%,平均利用率约98%。
四是技术水平不断进步。部分量产先进电池的效率达到25.8%,异质结、钙钛矿等新型电池商业化进程明显加速。
五是产业各环节特别是硅料环节产能充分释放,行业价格回归常态。
“十四五”以来,以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已经进入大规模、市场化、高比例、高质量跃升发展的新阶段,发展的思路更加清晰,发展的空间更加广阔。为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我们不断完善行业政策,优化发展环境,上半年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持续扩大装机规模。集中式方面,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加快推进,第一批9705万千瓦基地项目已全面开工,计划今年底全面投产;第二批基地陆续开工;第三批基地已形成项目清单。三批基地中,光伏发电规模占六成以上。
分布式方面,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工作不断规范,带动全国分布式光伏发展持续向好。各地形成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开创了“德州模式”等创新发展模式。我们上半年到山东、河北、河南、浙江、江苏、辽宁等省份开展了试点工作专题调研,形成了试点工作评估办法和初步的促进和规范户用光伏发展思路,下半年将抓紧推动落实。
二是完善要素保障,优化行业发展环境。3月份会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印发《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在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同时,提出了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分类管理的制度安排,明确了耕地和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的使用方式,并对按照既有用地政策批准的项目等历史遗留问题做了较好的衔接,光伏发电用地政策基本明朗。
三是以问题为导向,不断解决发展堵点。针对中东部地区分布式光伏发展快、配电网特别是农村电网承载力不足问题,在大量调研并反复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我们开展了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选择山东等6个典型省份,逐步探索,积累经验,着力解决分布式光伏接网受限等问题。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分布式光伏纳入绿色电力证书体系事宜,我们也正在加强完善绿色电力证书制度,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相关工作。
四是加强部门协调,开拓发展空间。我们在山东、浙江等省份先行先试基础上,今年正式启动了海上光伏。上半年会同自然资源部(海洋局)相关部门,由司领导带队,分别赴山东、浙江和福建调研,形成了海上光伏初步发展思路。同时,我们还支持一批海上光伏项目纳入大型风电、光伏基地,作为重点项目,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积极探索试点,为大规模推广积累经验。
此外,在“交能融合”领域,我们与交通部相关机构共同开展了分布式光伏和交通融合发展的研究,形成了初步的“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融合发展思路和政策措施建议,争取尽快形成政策文件,有所突破。
在取得一系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光伏行业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实现高质量发展仍有很大距离。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下,光伏产业国际国内发展环境日新月异,机遇与挑战并存。
国际上看,一方面俄乌冲突加速了各国特别是欧盟国家能源转型步伐,几乎所有国家都意识到发展光伏等新能源不仅是实现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重要措施,更是实现能源独立、保障能源安全的根本之策、长远之计。另一方面,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出台多项强有力政策,支持本国新能源产业发展,积极谋求产业链再造和全面本土化。
国内看,一方面,双碳目标的提出为我国加快发展以风电、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凝聚了广泛共识,新能源特别是光伏发电发展空间巨大、前景广阔。另一方面,短期看,光伏产业上游扩产规模巨大,已经出现一些过热苗头,各地配置新能源项目强制捆绑产业,更加剧了乱象。
今年上半年,光伏发电因疫情后项目集中投产等多方面原因,新增装机规模大幅增长,电力消纳及电网接入矛盾更加凸显,行业大起大落的风险也在加大。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以及户用光伏开发仍有侵害农户利益等情况发生,需要进一步规范;随着分布式光伏规模快速扩大,配电网承载力不足矛盾突出,分布式光伏参与电力市场已经提上议事日程等。这些问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推动解决。下面,借本次会议我谈四点建议。
一是坚持创新是第一动力,巩固全球领先地位。希望企业、研究机构等牢牢抓住创新这一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加大基础理论研究和创新投入,利用好应用市场需求旺盛特别是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的契机,积极推动先进技术的规模化应用,超前布局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持续降本提质增效,谨防被“弯道超车”或者“变道超车”,巩固光伏产业的全球领先地位。
二是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希望各有关方面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坚持“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的原则,认真做好行业分析和市场研究,树立互利共赢的理念,积极构建良好的产业生态,加强行业自律,理性投资决策。
在此也呼吁各地要科学规划产业布局,谨慎引导产业落地,优化营商环境,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防止无序竞争、恶性竞争,共同维护产业链的安全平稳可靠,确保市场秩序的规范有序。光伏行业协会也要进一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跟踪产业变化,引导行业自律。
三是坚持系统观念,更好融入新型能源电力系统。目前,我国正在加快建设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作为装机规模第二大电源,光伏行业肩上的责任更大,面临的压力更大,要主动适应系统,积极融入系统。要进一步降低成本,促进低成本转型,破解能源转型的“不可能三角”。
要优化电站设计,加强功率预测准确性,确保光伏电力发得出、用得好;要深入研究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积极做好包括分布式在内的光伏发电全面进入电力市场的各项准备。我们也将会同和配合有关方面研究适应新能源特点的电力市场机制,稳定投资预期。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规范整县试点和户用光伏市场,促进分布式光伏持续健康发展。目前,部分分布式光伏快速增长的地区正在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各有关方面要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和优化开发模式,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运维”的原则,规范备案、建设、并网和运维,确保光伏发电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杜绝因农民利益受损影响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情况发生。
同时,各市场开发主体、研究机构可参考我们近期开展的关于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内容,配合电网企业,加强分布式智能电网建设,有效提高配电网接入分布式光伏能力。
各位嘉宾、各位同仁,当前我们正在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我们将与大家一道,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根据行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政策体系、优化发展环境,规范开发秩序,促进光伏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助力我国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光伏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