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支持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提到,支持以哈尔滨为发展核心区,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为发展示范区,全面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建设。到2025年底,哈尔滨市建设超低能耗建筑580万平方米,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分别达到65万平方米,其他市(地)分别达到20万平方米,全省竣工和在建超低能耗建筑面积累计达到1000万平方米。
设立省级发展超低能耗建筑专项资金,对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给予资金补助,鼓励市县政府积极推动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建设,吸引相关企业优质资源向超低能耗建筑产业集聚。对新建建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助最高600元、既有建筑改造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助最高300元。确定为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先行拨付项目补助资金60%,剩余资金待专项验收后根据绩效评估结果据实清算,具体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发。鼓励市县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支持政策,对符合超低能耗建筑标准的本级建设项目给予支持。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