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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围绕光伏等新兴产业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 每年组织技术改造项目500个以上

   2024-09-12 嘉兴市人民政府2430
核心提示: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通知指出,全市重点围绕纺织服装、箱包、集成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通知指出,全市重点围绕纺织服装、箱包、集成装饰、紧固件等传统行业和光伏新能源、化工新材料、汽车及零部件、网络通信等新兴产业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每年组织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500个以上。支持企业对原有装备、生产线、车间等实施数字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到2027年创建省级未来工厂(试点)、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灯塔工厂”20家以上,省级以上绿色工厂100家以上。

通知还指出,推进退役光伏组件、废钢铁、报废汽车、废旧家电、废旧纺织品、废塑料、废纸等主要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支持秀洲区前瞻谋划布局光伏设备回收产业,加大光伏设备回收利用技术研发力度。

原文如下: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已经九届市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

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浙政发〔2024〕1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举措。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到2027年,全市工业、能源、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40%以上;重点行业主要工艺技术设备基本达到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5%、80%。

(一)推进制造业设备更新改造。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全市重点围绕纺织服装、箱包、集成装饰、紧固件等传统行业和光伏新能源、化工新材料、汽车及零部件、网络通信等新兴产业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每年组织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500个以上。支持企业对原有装备、生产线、车间等实施数字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到2027年创建省级未来工厂(试点)、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灯塔工厂”20家以上,省级以上绿色工厂1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完成煤电(气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132万千瓦、供热改造17.8万千瓦,推进次高温次高压及以下热电联产机组改造为高温高压及以上参数锅炉机组,支持平湖市、海盐县、海宁市等地实施分散式风电升级改造。完成用能设备节能改造2500台(套),推动老旧低功率充电桩换新500个。持续推动老旧变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改造、电网设施智能化升级,2024年完成改造更新项目692个,后续年度投资额增长不低于10%。(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嘉兴供电公司)

(三)加快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完成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17套大型仪器设备更新,完成市控空气自动站设备综合更新,实现116种VOCs监测项目全覆盖。鼓励重点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推动锅炉等特种设备除尘、脱硫、脱硝、VOCs治理设施改造更新和脱氮设备安装。2024年完成海盐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2027年底前完成嘉善县、海宁市和桐乡市化工园区配套化工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持续推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2024年淘汰1500台以上。(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四)加快建筑领域设备改造更新。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到2027年完成改造面积45万平方米。加大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到2027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达到400台,完成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升级、大修)320台以上,完成190个以上居民小区的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改造。(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五)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全面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改造,到2027年,完成老旧瓶装燃气厂站迁建、新建、改造共5个,老旧小区燃气管网更新改造40个以上。进一步提升优质供水能力,新(扩)建水厂2座,新增供水能力55万吨/日,实施2座现状水厂提标改造,新建和改造城市供水管网400公里以上。新建或改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4座,新建和改造(修复)污水管网200公里以上。完成新(改、扩)建生活垃圾处理厂1座,既有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6座以上,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30座以上,环卫车辆新能源化更新60辆以上。加快完善城市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逐步构建城市基础设施物联监测平台。推进全市视频监控智能化改造,2024年计划新建和改造视频监控7640路。(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

(六)支持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加快推动重点区域公路路网和千吨级内河航道网设施设备更新,到2027年完成公路数字化改造100公里、航道数字化改造300公里。持续实施老旧营运车船淘汰更新补贴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国四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到2027年累计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不少于1800辆、老旧内河船舶90艘。加大公共交通车辆新能源化力度,全市每年更新电动公交车不少于80辆,到2027年主城区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到95%,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到90%。大力推广新能源重型货车,推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加快发展内河48标箱及以上集装箱船舶,进一步提升航道运输力。支持新能源动力船舶发展,持续加强锂电池动力水上客运游船的推广应用,到2027年,新增新能源船舶7艘。加快氢能船舶技术性、安全性、可行性研究,在全省率先实现氢燃料电池动力集装箱船舶零的突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七)加快农业机械装备和渔船设备更新。深入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机推广应用,加快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到2027年累计淘汰500台(套)以上,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60%以上。推进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省级、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30个以上。加快农业科研机构设施设备更新,提升高水平装备应用创新能力。全面推进船龄10—20年渔船更新改造,到2027年完成150艘以上渔船设施设备的更新,建成3艘以上数字化、标准化、现代化新型渔船,配套完成北斗3代船载终端的研发和更新。持续加强海上综合执法装备更新力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农科院)

(八)提升教育设施设备水平。推进普通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和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更新符合发展需求的先进仪器设备,到2027年高校学科的专业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实施“午休躺睡”工程,2024年为全市中小学配备2万套午休装备。推动基础教育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更新,严格落实职业教育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及时配置更新教学仪器设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九)提升文旅设施设备水平。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实施设施设备更新、景区转型提质提升行动。推进服务设施、导游设施、娱乐游憩设备等更新提升,推动人工智能、增强现实、智能穿戴等技术的应用,构建智慧出游新体验,到2027年累计建成智慧旅游景区20家。积极推动剧院、电影场馆、应急广播调度控制平台设施设备更新。(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十)加快医疗装备更新。加快全市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更新及信息化改造,到2027年,全市卫生健康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医疗设备数字化、智能化、国产率全面提升。积极向上争取乙类大型医疗设备,重点加大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设备等先进医疗设备设施的迭代升级,不断提升诊疗效果。大力实施公立医院改扩建、迁建及病房改造提升工程,到2027年,公立医院病房人文化、舒适化、适老化环境全面提升,2—3人间占比超过85%。(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强化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与各类市场需求的精准接洽,搭建产品推介平台,组织企业开展产品优惠、服务升级等多形式促销活动,到2027年,全市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量达到10万辆,渗透率达到50%以上,家电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25%。

(十一)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每年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巡展活动不少于10场,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购新能源车赠送充电桩等活动。实施新一轮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政策,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购置补贴。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简化报废流程、强化精准宣传、加大执法力度,有序规范机动车报废工作,到2027年累计报废柴油汽车1200辆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十二)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每年组织开展以旧换新促销、家博会等大型活动不少于10场,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综合运用消费补贴、消费券、贷款贴息等多种政策工具,鼓励消费者购置绿色智能家电。(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十三)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积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整合集成装饰、整屋定制、厨卫设备等产业资源,全面推广装配化装修,每年累计开展装配化装修试点项目不少于20个。引导家装、装饰行业积极参与推动成套家装标准化行动,扩大供需对接渠道,不断优化企业售后服务。支持高端寝具、光伏幕墙、成套电梯等重点行业,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和局部升级改造等推广活动,各镇(街道)、村(社区)、小区在场地使用上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支持为独居孤寡老年人家庭安装安居守护设备系统,持续推进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建设局)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邀请市内外媒体、平台、网红达人开展直播、探店等宣传活动,鼓励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虚拟现实等技术开展线上单品和样板间实景展销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到2027年,全市建成再生资源集中分拣处理中心32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2200个,城镇回收点覆盖率达到100%,线下二手交易市场数量达到15家,限额以上二手车销售额增长30%。

(十四)建设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优化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布局,不断完善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各县(市、区)分别建成绿色分拣中心1个以上,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废旧家具、废旧家电等大件垃圾规范回收处理站点,到2025年形成市县全覆盖的回收体系。完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推动回收企业开展上门取车、线上回收、免费拖车等服务,年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能力达到5万辆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

(十五)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建立健全二手商品交易规则,完善二手商品领域信用体系,促进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共享。放宽二手车经营主体准入,推动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置登记服务站,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支持汽车销售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到2025年,全市二手车经销企业数量突破400家。推进手机、智能手表、电动自行车等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六)推进再制造产业培育和产品梯次利用。大力推进汽车零部件、通讯设备、文办设备等再制造产业发展,强化再制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研发工作,推动组建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研究中心,支持嘉善县打造通信电子产品全球全品类保税维修示范样板。(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强化退役动力电池在储能等领域梯次利用,探索开展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十七)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进退役光伏组件、废钢铁、报废汽车、废旧家电、废旧纺织品、废塑料、废纸等主要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支持秀洲区前瞻谋划布局光伏设备回收产业,加大光伏设备回收利用技术研发力度。支持海盐县、海宁市和平湖市推广建设“海洋云仓(蓝色循环)”海洋污染物数字化治理应用,优化低附加值废弃物加工利用技术,促进各类再生资源全面回收利用,到2027年,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突破10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年总产值突破320亿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到2027年,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20项以上,发布市级地方标准、“浙江制造”标准50项以上,培育品字标“浙江制造”产品100个以上、国家级企业标准“领跑者”60项以上、标准创新型企业150家以上、“双碳”认证企业30家以上。

(十八)推动能耗排放标准升级。强化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等强制性标准实施应用,积极参与研制绿色石化、纺织服装、箱包等重点行业碳排放、碳足迹核算国家标准,推动低碳转型发展。统筹优化节能降耗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参与制修订“两化”改造相关标准,推动企业“两化”改造。加快研制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等相关标准,发布《工业废气治理设施工况》等市级地方标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十九)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加强绿色设计和评价标准建设,实施废旧产品回收流通交易标准,引导产品设计和制造优先选择采用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材料。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再生塑料、绿色制造等资源循环利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推进材料和零部件全生命周期绿色设计标准实施应用。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建设,建立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到2027年发布相关标准1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建设局、市商务局)

(二十)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制定实施汽车减震用连接支架、燃油管等汽车零部件“浙江制造”标准,促进技术与标准融合迭代。完善家电、家装消费品标准,加快研制整体淋浴房、防紫外线窗帘、集成灶等高技术标准。加强装配式装修标准研制,推进智能床产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试点建设,总结推广智能家居省级标准化试点建设经验。(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建设局)

(二十一)强化标准实施应用。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浙江制造”标准,鼓励有关协(学)会、商会等制定实施亟需、实用的管理类、技术类团体标准,快速满足开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需求。梯度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强化强制性标准实施应用,严格执行能耗、能效、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高耗能设备。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锂电池等执行标准的抽检力度,加强对企业标准的监督抽查,每年开展企业标准抽查30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五、综合保障措施

(二十二)强化组织保障。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多部门联动的工作协调机制,完善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平台机构和专家学者定期会商机制,提高各领域配套举措落地实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平稳性。坚持市县镇三级联动,强化属地职责,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策制定、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规范有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相关领域牵头部门)

(二十三)深化政企协同。各领域牵头单位加强精准供需对接,动态更新供给清单和需求清单,支持企业广泛开展联合研发、共同营销等合作。定期举办各类专场对接活动,鼓励市场主体开展形式丰富的促销活动。开展公开征集和产品评选等活动,遴选一批区域优质产品,大力宣传推广。加强资源整合,打造更多“成套化、一站式”服务品牌,提升消费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建设局,相关领域牵头部门)

(二十四)完善政策保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央行专项再贷款额度、财政贴息项目,统筹“8+4”政策和各专项资金支持,大力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换新。推出大宗耐用消费品信贷优惠产品,扩大分期免息、延长贷款期限等优惠政策享受范围,提供低成本融资服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通过融资租赁、信用担保、股权出资等方式,积极参与更新、换新工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资委、市人民银行,相关领域牵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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