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国光伏发展可谓突飞猛进,其装机增长速度远超规划。截至2023年11月底,我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已经达到了惊人的5.6亿千瓦,同比增长49.9%,我国已明确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而在距离2030年还有7年时间,光伏装机已然占据了半壁江山,提前实现目标将成为必然。
但这同时也意味着光伏发电成人礼的提前到来。原本计划2030年全面进入市场的新能源,最近其入市的趋势与步伐也明显提前了,各省陆续出台的分时电价、政策频繁吹风的“新能源全部进市场”,就是光伏发电需要迎接的第一道考验。
光伏产业的喜与忧
在总共5.6亿千瓦的光伏装机中,大约有2.7亿千瓦是带补贴的项目,但不同年份的项目补贴金额不同。这些补贴光伏的装机成本从早期的10元/瓦到后期的4元/瓦不等。即便是3亿千瓦的无补贴项目,其装机成本也是逐年下降。这是光伏技术进步带来的福音,但对于光伏电站投资方来说,却另有一番滋味:投资方已经明显感觉到,如果按照现行的光伏发电进入市场的游戏规则,光伏电站加速折价将近在眼前。
目前,从主流的新能源发电进入市场的规则来看,通常不分补贴电站或无补贴电站,均以相同规则进入市场;同时,以当前的市场情况来看,只要是新能源发电进入市场,就意味着电价下降。以山西为例,2021年某光伏电站参与现货市场,全年综合电价下降至0.24元/千瓦时,较之火电标杆电价0.332元/千瓦时下降了接近0.1元/千瓦时,对光伏电站投资方而言,这将是一个很难接受的事实。
很多观点认为带补贴的老项目降点电价没关系,就算电价下降0.1元/千瓦时,也还有补贴可以弥补收益。但要注意的是,老项目的装机成本也远高于新项目,且组件功率较低,在本身带补贴的前提下也是堪堪达到投资方的收益率要求,0.1元/千瓦时的电价降下来,利润可能就完全没有了。另外,大量项目的补贴存在滞后发放的情况,但很多地方的税务会按照光伏电站的电价文件收税,如果老电站的设备抵扣期已过,就要交全部的增值税,甚至出现收到的电费都不够交税的现象。
光伏新旧项目同台竞争的挑战
自我国2015年启动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市场建设不断推进,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在这样的形势下,光伏装机不断增长,装机成本不断下降,不同年份的光伏电站如何在电力市场中开展公平竞争?在此之前,发电行业从未遇到过这样的难题。由于通胀以及各方面成本的上升,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电价一直是持续上涨的。以不同年份投产的水电为例,大的水电站可以拿到不同的电价,来保障投资方的收益率,并且水电的开发成本也越来越高。相同的场景也存在于核电,其开发、建设成本越来越高。火电也从曾经的“一厂一价”走到标杆上网电价、基准价等,由于火电运行中主要的变动成本是采购煤炭,面对相同的煤炭价格变动,也不存在新火电相对老火电有特别的优势。
而光伏组件快速的技术进步却带来了发电历史上的罕见一幕。即,随着技术进步,发电成本越来越低,老电站在与新电站同台竞争中面临巨大挑战。光伏发电,一方面不存在燃料消费的问题,投产即基本完成20年的资本支出;另一方面,技术进步使得新项目面对老项目有着无尽的优势,如发电效率更高、度电成本更低等。虽然风电也存在类似的问题,但是并没有光伏这么突出。因为风电类似水电,仍然是一个资源型的发电项目,老项目占据更好的风资源地块,在度电成本方面很有优势,新项目大部分只能选择更低风速的地区。另外,风电发电并不是完全同步,新老电站在电力市场中同时发电、同时竞争的矛盾并不突出。
只有光伏发电,基于普遍性的资源,且在一定区域内连发电时间都基本一致,发电量的高低完全依靠设备的转换效率,在同时发电的情况下,如果同条件入市,新的光伏电站对老电站一定会形成绝杀。中国电力市场本身还没有出现10年甚至20年的长期购售电协议,电价基本上一年一签,随行就市。国内商业环境也并不完善,即便是签了20年的长期购电协议,如果后期出现了更便宜的光伏发电,用户也很可能更换绿电供应商。
当前,光伏新老电站同台竞争的矛盾还没有到最突出的时刻,光伏发电投资商刚刚感受到进入市场的威力,即电价普遍下降,无论新老项目。这还是在电网公司处于调配发用电两边的绝对地位、尽可能地保障大部分电站维持固定电价的情况下,随着市场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未来必然是以价格来分配各种资源,届时,光伏电站,尤其是老电站面临的市场竞争将更加残酷。
同时,光伏组件也处在新一轮技术更新的路口,组件价格从一年前的2元/瓦左右,已经下降到目前1元/瓦,未来还将进一步降低。但如果光伏电站投资方评估发现投资光伏电站风险太大,收益无法得到保障,也会慎重考虑电站的投资。为今之计,需要在市场竞争的游戏规则设定中考虑到光伏成本下降特性的因素,来平衡光伏新老电站的竞争。
相关建议
首先,对于这一问题,最优解肯定还是光伏发电与用电户签订20年的固定电价长期购售电协议,这等于是在该电站建设之前,就通过市场把未来20年的发电量以固定价格卖掉,这种做法也非常符合电力市场改革初衷。但实际上,用电企业的寿命并不一定能够维持20年,那么就需要引入售电公司,让光伏发电与售电公司签订20年的固定电价购售电协议,售电公司来把这个电卖给需要绿电的用户。如果真的出现售电公司倒闭破产,还是有其他的兜底售电公司接管发用电两边的客户,不会造成市场太大的波动。
其次,建议尽快形成能够执行的、远期的长协市场,这是下一步保障光伏发电增长的关键,毕竟投资企业就算再想开展绿电投资,也很难长期投资亏损的项目。既然已经下定决心市场化了,就将改革进行到底吧。